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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工作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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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正蓝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工作升级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1日

  

  正蓝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

  综合示范工作升级版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完善旗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嘎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形成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

  加强贯穿旗县、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推动整合物流快递资源,形成下沉到嘎查村的农村牧区电子商务配送体系,解决苏木镇到嘎查村“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问题。

  企业实施,政府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加强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市场为主、政府政策驱动,推动已有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强化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建立产品标准化及质量保障体系,培育旗城农牧副特、民族手工艺品、民族服饰等网销产品品牌。

  以企业为主、政府推动,政策驱动、创新机制,升级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打造旗域电子商务产业链,初步形成旗城电子商务生态圈。

  建立围绕蒙元文化,集蒙古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创意设计、商品交易、文创产业、文化交流、非遗展示、人才培育、创新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文化创意商品营销展示中心。

  (二)工作目标

  完善旗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新建58个嘎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与前期建立的60个服务站覆盖9个苏木镇100%行政嘎查村。

  强化电子商务配送中心功能,促使农牧副产品上行,整合邮政、供销,物流公司、快递公司资源,政府按收发件量补贴增加成本,促使物流快递服务下沉到苏木镇嘎查村。

  企业针对政府机关、电商企业、农牧民网商,分类实施电子商务培训,年培训人数在1000人次以上。

  市场为主、企业投资,政府政策引导、创新机制,推动旗城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推动电商服务产业发展。升级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农牧副特等产品品牌。

  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文化体验为主线,构建文旅商品业态综合空间,打造综合性旅游文化创意商品营销展示中心。

  二、实施内容

  (一)建立嘎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1.新建58个嘎查村级服务站点。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立全旗新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58个,覆盖100%嘎查村。站点在提供网络购物、网络销售等基本服务基础上,延伸出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缴费支付,预约预订、帮扶创业等多种服务,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模式。解决当地居民因交通不便利、信息相对落后等制约条件导致的购物、销售、娱乐、缴费、创业等问题,通过站点提供一站式服务。

  2.配备设备设施。每个服务站计划投资1-2万元,用于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收货物流筐、发货物流筐、展示牌、展柜、门头等设备设施。对站长,信息员进行专业培训,普及、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完善配送、取货等服务功能。

  3.配备人员,负责服务站点运营,每个行政嘎查村配备1名站长,通过培训互联网操作技能,使其熟练掌握网络购物、销售流程和方法,并能通过互联网代办缴费、预约预订等操作,为嘎查村居民提供便利、实惠、快捷、优质的服务,真正解决工业品、消费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二)完善正蓝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功能

  1.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功能。采用企业主导+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与当地有实力的电子商务运营企业合作,即正蓝旗唐骏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完善正蓝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中心主要承担电子商务运营管理、培训服务支撑管理,资源协调整合等职能,指导全旗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和服务村级服务站,为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服务站建设、物流体系资源整合等提供管理支持。

  2.建立农牧副特产品标准化体系。依托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配备分级包装、初加工设备设施,为农牧网商提供网销产品分级包装、初加工服务,逐步建立正蓝旗农牧副特等产品标准化体系.

  3.建立农牧副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依托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配备农牧副特等网销产品监测检验设备,由旗城电商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承担品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网销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以品控促进农牧副特产品上行。

  (三)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功能

  1.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功能。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建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融合结合苏木镇、嘎查村级服务站点,建立贯穿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的物流配送机制,服务旗城内农牧副产品上行。

  2.整合资源,促使配送服务下沉。依托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整合邮政、供销、物流快递资源,以补贴成本方式实现配送服务下沉到嘎查村,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实施电子商务培训计划

  1.明确培训对象。以购买服务形式,与国内具有电子商务培训技术实力的单位进行合作,开展针对不同类型群体分类实施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分为四类,一类是政府部门人员,包括旗、苏木镇、嘎查村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第二类是企业领导、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农牧业生产经营大户业主:第三类是农家店店主或者信息员、村级服务站站长等;第四类是农村青年、自主创业人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有从事电子商务工作意愿的人员。

  2.制定培训内容。以购买服务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具体包括电子商务基础理论、政策规定、发展概况、网络基础知识、网络购物流程,网店开设、网点美工、产品摄影、营销策划、产品定位、网店管理、信息采集及处理、在线客服等内容。

  3.组织实施培训。根据培训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材,每年计划培训人数不少于600人次,平均每人不少于10课时,同时邀请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师讲授电商实操课程。通过培训,培养批实战性的电子商务人才,为本地电商孵化提供人才保障。

  (五)推动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1.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旗政府将结合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制定财政、金融、税收等配套政策及优惠措施,推动正蓝旗唐骏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完善和升级改造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已有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苏木镇、嘎查村新农牧民网商,促使农牧民网商身份转变。充分挖掘依农村农牧副产品特点,实现农牧副产品上行,解决农牧副特产“卖难”,促进工业消费品下行。实现旗域内生产资料线上交易。同时提供水电煤气缴费、手机充值、加油卡充值等系列便民服务。

  2.整合零散电商资源,形成集聚效应。整合旗城内分散的电商资源,辐射牛羊肉制品、乳制品、特色手工艺品等生产企业群,拓展电子商务营销渠道。推动牛羊肉制品、乳制品、特色手工艺品、民族服饰、农特产品上行。推动正蓝旗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整个产业从传统销售到线上线下融合模式转变,实现从库存生产到订单生产转变。

  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农牧民网商和牛羊肉制品、乳制目录,嫁接国内一流电商平台,依托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区建立线下展示、体验馆,集中宣传农牧副特等网销产品品牌。

  3.企业策划推广活动,持续推广。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企业联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平台网商,联合策划农牧副特产品、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等购物节活动,以平台为载体持续推广重点农牧副特等产品品牌,通过交易量和用户好评,全面提升各类产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六)加大电商扶贫力度

  1.推广贫困户产品,通过线下体验店,加大贫困户产品输出力度;

  2.升级改造“牧人之家”,安排特定区域展示销售贫困户产品,带动贫困户就业。

  (七)创建旅游文化创意商品营销展示中心的项目

  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文化体验为主线,构建文旅商品业态综合空间,从而活化业态,实现二次消费升级,建造综合性旅游文化创意商品营销展示中心。集蒙古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创意 设计、商品交易、文创产业、文化交流、非遗展示、人才培育、创新创业等功能于一体,形成一个蒙元文化的产业集群。文旅商品展示营销中心通过整合资源,突出蒙古民族文化旅游产品民族特色、正蓝旗皇家奶食品、柳条编织品、毡秀产品等商业价值,带动蒙古代族服饰、银饰、手工艺品、文化创意、演出及蒙古民族工艺品、查干伊德非遗技艺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三、推进措施

  建立由旗政府统一领导,旗商务局、财政局、示范项目运营企业、电子商务培训单位具体落实的项目推进机制。确立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细化具体责任点,形成工作落实进度自评跟踪机制,确保示范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旗人民政府,作为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示范工作全面负责。协调、指导全旗电子商务发展,对示范工作进展进行监督指导,提供组织保障和协调机制。

  (二)旗商务局,作为示范工作具体业务实施部门,牵头负责电子商务发展的调研、规划和示范项目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跟踪、推进项目合作运营企业实施情况。

  (三)旗财政局,会同旗商务局,共同对旗项目资金(包括旗配套资金)制定具体安排计划,按照财政纪律严格程序,负责按工作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款项。

  (四)项目合作运营企业,根据旗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负责正蓝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负责行政嘎查村服务网点建设、网点运营管理,物流配送资源整合等,

  (五)电子商务培训单位,负责制定电子商务培训具体实施计划,负责编制电子商务培训教材,建立电子商务培训讲师团队。协调组织电子商务受训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示范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旗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旗政府办、商务、财政、工信、交通、农牧业、旅游、人民银行、联通、移动、电信及蒸木乡镇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正蓝旗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商务局)、负责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启动编制全旗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出台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支持,确保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协调、 指导电子商务发展,对示范工作进展进行监督指导,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牧区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与通信、金融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牧区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旗政府将出台扶持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示范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强化媒体推介宣传

  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增加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营造浓厚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提升各级干部创建示范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介,扩大对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广网商先进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通过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实战讲座等形式,带动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良性循环。

  五、实施计划

  (一)严格梳理旗内电子商务基本情况(2020年5月-2020年7月),确定专人对旗内电子商务发展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包括现有流通企业情况、电子商务企业情况、特色产品情况、物流配送现状等。

  (二)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阶段( 2020年7月-2020年8月).前往电子商务发展经验更丰富的地区,尤其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中的代表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了解先进县的示范工作做法,借鉴学习相关经验。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选择确定村级站点并举办电商技能培训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0月)。选择确定行政嘎查村级电商服务点,分批举办多次电商培训,对政府部门、企业、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农牧业生产经营大户业主、村级服务站站长、具有电子商务工作意愿人员等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

  (四)具体项目建设阶段(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完善旗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嘎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已有电子商务平台。

  (五)完善运营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旗级中心和村级网点完善运营,同时完善相关配套工作。

  (六)正蓝旗文旅商品展示营销中心项目计划建设期限: 12 个月。

  六、投资估算

  申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9项费用。

  (一)嘎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100万元。主要用于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收货物流筐、发货物流值、展示牌,展柜、门头等设备设施。

  (二)旗级服务中心建设及村级服务网点运营管理200万元,主要用于旗级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电脑设备、办公桌椅、电视投影等设施配备,以及培训场地支出费用:用于及旗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人员配备及中心日常运营管理的支出费用。

  (三)电子商务培训费用10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用于培训教材研发,师资人员配备、培训组织实施。

  (四)重点农牧副特产品品牌培育100万元。主要用子重点农牧副特产品品牌策划、网销产品推介会组织实施、重点产品牌广告宣传,

  (五)补贴物流,快递企业10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物流、快递企业配送服务下沉到嘎查村级服务站增加的成本。

  (六)完善物流配送中心50万元,主要用于物流配送中心打包台,货架、电脑、冷藏柜、桌椅、扫枪,冷藏车,厢式货车等设备配备。

  (七)农副产品上行推广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牧电商+体验式文旅”的线上线下推广和正蓝旗文旅商品展示营销中心项目推广。

  (八)电商扶贫工作开展300万,主要用于入户调查、培训,产品收购及推广方面。

  (九)其他费用5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示范咨询、绩效评估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