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旗疫苗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经旗政府同意,现将《正蓝旗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正蓝旗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2. 正蓝旗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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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7日
附件1
正蓝旗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我旗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市监发〔2019〕46 号)、《锡林郭勒盟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建立正蓝旗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疫苗流通运输、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组织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旗委宣传部、编办、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农科局、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人社局等部门组成,旗市场监管局、卫健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旗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旗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政府批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旗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2
正蓝旗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
成员和相关联络人名单
召 集 人: 孙劲松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侯文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召集人: 田永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乌日图那顺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刘长永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文 旗编办副主任
孙善存 旗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副主任
邰志宏 旗工信局副局长
那松巴图 旗农科局副局长
白丽华 旗财政局副局长
阿永嘎 旗人社局副局长
梁永刚 旗公安局副局长
刘春 旗司法局副局长
联络员: 张海嵩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张 宁 旗市监局药品和化妆品监管股负责人
刘丽娜 旗卫健委疾控股工作人员
徐长山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