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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返乡人员及就业困难等群体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蓝政办发〔2020〕101号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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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政办发〔2020〕101号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蓝旗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返乡人员及就业困难等群体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正蓝旗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返乡人员及就业困难等群体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10日

  正蓝旗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促进返乡人员及就业困难等群体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稳就业促创业、稳岗位促发展,着力解决我旗返乡人员、就业困难群体等的就业创业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返乡人员就业,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在原有享受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适当予以倾斜。年内争取援助企业20家,预计发放援企稳岗补贴280万元。

  二、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旗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可延长一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至12月31日。

  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在放宽裁员率的基础上,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返还资金按照失业保险相关返还办法,从失业保险金中予以返还,有效稳定就业形势。着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稳定各中小企业就业的基本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减员问题。

  四、扩大岗位补贴受益群体。对吸纳16-24周岁失业青年的企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每人一次性给予企业1000元的岗位吸纳补贴。对于吸纳返乡人员的企业,每吸纳一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1000元的岗位补贴。

  五、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费。对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或租赁、购买现有厂房,给予3年租金、物管费、卫生费或水电暖等费用减免补贴,补贴为5-7万元补贴,重点支持我旗特色产业中的创业项目。补贴资金从本级特别抗疫国债中列支。

  六、开展抵押创业担保贷款。2020年从特别抗疫国债中安排200万元充实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中,安排100万元贴息资金,年内争取发放1000-15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持返乡人员自主创业。对返乡创业大学生开展信用担保贷款,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经评估可免除反担保;对其他返乡创业人员开展自然人抵押的贷款,以缓解创业中资金不足问题。

  七、搭建返乡创新创业平台。今年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正蓝旗创新创业街建设,扶持返乡人员(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返乡农牧民工等)兴办各类创业项目。依托正蓝旗创新创业街、各类创业孵化园区等,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2-3年免费创业空间(商业用房);从特别抗疫国债中列支200万元用于旗政府主导的创业园区给予以奖代补,完善创业园(街)水、电、物业等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维修及建设。同时针对疫情影响,对提供创业免租空间的创业就业平台载体,每户给予疫情期间补贴4500元-6000元(3个月疫情房租补贴)。对于入驻创业园区、创业街的“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返乡农牧民工、退伍军人等”创新创业项目(符合全旗产业发展,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入驻每户给予创业补贴6000元,蒙授大学生创业者每户补贴为10000元,用于创业项目入驻供热、水电费等补贴。

  八、积极释放就业岗位潜力。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发防疫防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年内计划通过开发就业扶贫公益专岗的措施,利用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就业困难劳动力50-100人;补贴资金从特别抗疫国债中列支。

  九、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预计培训城乡劳动力600人次,力争完成800人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着重开展线上培训,并开展“菜单式”招工、订单式岗前培训。培训期间,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补贴次数一年内不得超过三次。鼓励返乡人员自主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1年内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1000、1500、20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计划,企业技能岗位职工参加年度安全技能培训,经过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每年按参加人数给予企业人均200元培训补贴。

  十、落实返乡人员兜底帮扶。对2020年因疫情返乡人员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对生活困难且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就业生活补助,补助按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最长补助不超过6个月。补助资金从特别抗疫国债中社会保险补贴中列支,千方百计帮助返乡困难人员解困脱困。发展地摊经济,利用人间烟火解决就业问题。搭建地摊经济就业平台,推动发展夜市经济,重点打造1-2个地摊经济(夜市),通过政府减免收卫生费、管理费、水电费,提供地摊经济就业摊位、展位硬件设施,改善地摊环境设施等措施,有效扶持地摊经济带动就业,从而带动150-200个就业困难群体及返乡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十一、强化用工综合服务水平。及时发布返乡人员需求和企业用工信息,按照上级人社部门要求,推行“不见面”网上办理服务,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供需匹配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引导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提高就业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锡人社印发《锡林郭勒盟中央专项资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审批流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苏木镇、社区公共就业平台建设及维护,落实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公共就业规划、失业信息统计调查监测等工作。

  十二、全力做好以工代训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9号)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85号)文件要求,全力做好以工代训工作,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渡过难关。年内全力完成盟就业局下达的700人以工代训工作任务,力争完成800人。

  本政策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终止。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