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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蓝政字﹝2020﹞124号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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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锡林郭勒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旗人民政府决定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类型

Ⅰ类: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兰炭的组分含量大于表1.2-2中规定的限值)。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Ⅱ类: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焦油、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

Ⅲ类:煤炭及其制品。石焦油、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二、划定范围

正蓝旗上都镇,总面积约1766hm²。具体范围为:

Ⅰ类禁燃区范围:省道S308与北绕城路(规划)——北绕城路(规划)——北绕城路(规划)与中石油上都桥加油站向北约1.2公里交界处——中石油上都桥加油站——上都大街——西转盘——腾飞路——农牧局——农牧局向南约500m与南绕城路(规划)交界处——南绕城路(规划)——南绕城路(规划)与规十路(规划)交界处——规十路(规划)——省道S308——省道S308与北绕城路(规划)交界处(约1095hm²)。

Ⅱ类禁燃区范围:百货大楼——上都大街——中石油上都桥加油站——桑蓝铁路转弯处西侧沿线——桑蓝铁路与南绕城路(规划)交界处——南绕城路(规划)——南绕城路(规划)与农牧局向南约500m交界处——农牧局——察哈尔大街——察哈尔大街与侍郎城路交界处——侍郎城路——百货大楼(约295.5hm²)。

Ⅲ类禁燃区范围:西转盘——上都大街——百货大楼——侍郎城路——侍郎城路与察哈尔大街交界处——察哈尔大街——农牧局——腾飞路——西转盘(约375.5hm²)。

三、禁燃区管理规定

(一)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

(二)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

(三)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备应及时改用清洁能源。

(四)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0年X月X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正蓝旗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