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详细页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整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蓝政办发〔2020〕17号  2020-03-20
字号: 打印

 

 

 

蓝政办发〔2020〕17号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蓝旗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整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正蓝旗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整改任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3月20日

 

 

 

正蓝旗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整改任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录

    按照《锡林郭勒盟生态环保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排查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要求,加快推进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年内全部整改完成。

    二、重点任务

(一)上都镇污水处理厂无入河排污口设置手续问题

    责任单位:旗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地方财政投入不足,主要靠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和企业自筹来推动问题

    责任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常抓常管、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继续深入排查梳理各行业领域的问题隐患,动态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纳入台账,统筹整改,做到各类问题找及时、找全面、找彻底,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三)完善督办验收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验收标准和程序,完善验收、销号制度,制定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办法,层层把关,杜绝书面验收、纸面销号。要严格实施后督查和台账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防止同类问题反弹。

 

附件: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整改

      任务清单

 


附件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整改任务清单
(共2项)

序号

问题来源

反馈问题

责任单位

进展情况

自治区要求时限

我盟要求时限

我旗要求时限

1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整改任务

上都镇污水处理厂无入河排污口设置手续问题

旗生态环境局

未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销号材料上报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销号材料上报

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地方财政投入不足,主要靠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和企业自筹来推动

旗农牧和科技局

未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销号材料上报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销号材料上报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