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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正蓝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8〕27号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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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正蓝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协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正蓝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调整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额日和木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海  龙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侯文军       旗卫计局局长

成  员:刘长永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进东       旗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那仁朝克图   旗教科局局长

布仁巴图     旗民政局局长

        包建勋       旗财政局局长

        鲍海清       旗妇联主席

韩瑞金       旗公安局副局长

        琪琪格       旗残联副理事长

杨慧臻       旗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卫计局副局长杨慧臻兼任。具体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

  旗卫计局: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政策、考核办法的组织和落实,协调公共卫生技术指导部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督导、考核、监督、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分配等职能。

  旗委宣传部:负表协调和指导宣传部门和新闻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健康教育宣传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旗综治办:负责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统计、摸底、排查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卫计部门反馈,会同卫计部门做好以上人员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 

  旗教育局:负责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的预防接种和健康体检工作,认真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报告与监测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知识宣传。

  旗公安局:负责配合苏木镇场和有关单位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逐人建立管理台账;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处置工作;移送已经或正在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精神病治疗机构强制治疗。配合苏木镇场、卫计、残联、监护人共同将需要入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安全送入精神病治疗机构治疗,及对治愈出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跟踪和管理,了解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医就诊相关信息;配合民政部门查找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原籍并协助护送返乡。

  旗民政局:负责低保人员的统计、摸底、排查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卫计部门反馈,配合卫计部门做好以上人员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门查找流浪乞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原籍并护送返乡。

  旗财政局: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保证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配合卫计部门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工作。

  旗残联:负责残障人员的统计、摸底、排查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卫计部门反馈,配合卫计门做好以上人员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

  旗妇联:充分发挥各自的网络优势,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项目工作,积极与旗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调动基层妇联组织的积极性,有效推进项目工作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指导部门(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旗卫生监督所):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宣传等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的原则,在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2018年3月12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