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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正蓝旗创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领导小组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9〕54号  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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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正蓝旗创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我旗健康促进旗县创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经旗人民政府研究, 决定成立正蓝旗创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宝音图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额日和木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特木尔         旗政府办主任

      刘宇宏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长永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海  龙         旗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侯文军         旗卫健委主任

            张利斌         旗发改委主任

            包建勋         旗财政局局长

            那仁朝克图     旗教育局局长

            乌云陶格斯     旗文体局局长

布仁毕力格     旗农牧科技局局长

温都苏         旗审计局局长

阿拉腾巴根     旗人社局局长

            达布希拉图     旗交通局局长

            布仁巴图       旗民政局局长

            孙劲松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图布新         旗住建局局长

            马卫国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于  桩         旗林草局局长

            乌  云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哈斯格日乐     旗水利局局长

苗世明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瑞金         旗公安局副局长

胡  文         旗编办副主任

            扎木苏荣       上都镇镇长

            郭海军         哈毕日嘎镇镇长

            金达来         桑根达来镇镇长

            特木其         赛音胡都嘎苏木苏木长

            宝力尔         扎格斯台苏木苏木长

            阿拉腾苏和     宝绍岱苏木苏木长

            照日格赛汉     那日图苏木苏木长

            苏海林         五一种畜场场长

            孙占海         黑城子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健委,办公室主任侯文军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协调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指标要求,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和职责分解

  (一)健康促进旗县体制机制建设。(责任部门:旗政府办、卫健委)

  1.旗政府把健康促进旗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旗县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政府旗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促进旗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指导各单位按照健康促进旗县创建标准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制定配套文件,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健康促进行动,对健康促进旗县工作进行督导。

  3.建立覆盖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健康促进综合干预。(责任部门:旗卫健委)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旗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旗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全旗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全旗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限定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定期进行综合干预效果评价,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措施,全面提高社会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三)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和公共环境建设。(责任部门:旗政府办、卫健委及各有关部门,各苏木镇场)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建设无烟环境。全旗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旗政府各组成部门、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全面禁烟。

  3.全旗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着力解决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无污染食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4.提供足够的锻炼场地和设施,引导居民拥有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行为。

  5.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环境、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6.辖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控烟等健康知识;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各小美容院、小旅店、小浴室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四)广泛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提高群众对健康促进旗县的认知。(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各苏木镇场)

  1.各苏木镇(场)、各部门加强对健康促进旗县的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旗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促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提升。

  2.各苏木镇(场)、广播电视台、各相关部门网站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旗县宣传推广。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旗县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旗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五)项目监测评估督导。(责任部门:旗卫健委)

  1.开展全国统一的基线调查。

  2.对全旗创建工作进行督导。

  3.协调国家、自治区、盟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干预效果进行评估。

  4.编写辖区人群年度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对健康社区、健康嘎查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等公众场所开展考核、表彰和命名。

  6.负责健康促进旗县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的指导和落实。

  (六)培训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旗卫健委)

  1.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卫健系统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旗县理念、方法和内容的理解,提升健康促进能力建设。

  2.加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健康促进工作网络体系建设,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根据工作进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健康促进旗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对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七)健康促进项目重点活动。(责任部门:旗卫健委)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

  2.健康中国行。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节点,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引导效果。

  4.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卫生院(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健康教育工作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旗县建设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

  5.加强健康家庭、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单位等支持性环境建设。针对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引导社会、群众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6.创建健康促进卫健系统。卫健系统全面禁烟,创建健康促进系统;60%的医疗卫健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八)健康嘎查村、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苏木镇场)

  1.将健康嘎查村(社区)建设纳入苏木镇(场)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嘎查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嘎查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嘎查村(社区)开展包含低钠、低脂、低糖膳食内容在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居民对健康嘎查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30%的嘎查村(社区)符合健康嘎查村(社区)标准,每个嘎查村(社区)评选出5户以上健康家庭。

6.居民对健康素养行动知晓率达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2%以上,对健康嘎查村(社区)的知晓率达70%以上。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九)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部门:旗教育局)

  1.成立教育体育系统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2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5.学校保健人员或校医培训率达95%以上,学生健康知识(包含低钠盐膳食)知晓率达80%以上。

  6.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7.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旗教育局)材料审核上报。

  (十)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部门:旗政府办及各有关部门)

  1.成立企业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并定期进行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内容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7.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8.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十一)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部门:全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1.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倡议动员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建设。

  2.各单位有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各单位、部门要有1-2条宣传健康促进旗县标语,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内容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6.每年举办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7.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3%。

  8.全面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9.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0.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的材料上报。

  (十二)健康促进媒体宣传。(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文体局)

  1.宣传创建健康促进区理念、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和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旗县的知晓率达70%以上。

  2.广播电视台要开办《健康教育》专栏,制作2条公益广告。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播放健康素养相关内容和创建公益广告,每年每类媒体宣传健康促进相关工作至少10次,累计达50次。

  3.广播电视台制作“正蓝旗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旗县”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正蓝旗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旗县”公益广告,并在电视台循环播放。每天在黄金时段播放“正蓝旗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旗县”宣传内容的滚动字幕。

  (十三)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责任部门:旗政府办及各有关部门)

  1.落实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创建健康促进旗县”的知晓率。

  2.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2个月更新一次。

  3.公交车、出租车张贴“正蓝旗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旗县”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辖区内所有客运车辆(包括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全面禁烟,在内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健康素养及健康促进旗县创建工作内容宣传页,确保所有客运车辆内部环境整洁。

  (十四)全民健身建设。(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各苏木镇场)

  统筹规划全旗群众健康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和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全旗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旗中小学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提高20%。全旗范围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十五)确保健康促进经费。(责任部门:旗财政局)

  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经费,保障健康促进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2019年4月25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