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正蓝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盟行署部署要求和工作需要,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正蓝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冯淑娟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特木尔 旗政府办主任
崔占红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刘 盛 旗政府办副主任、党政机关
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海 龙 旗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李 鸾 旗政府办副主任
特古斯孟德 旗政府办副主任
张利斌 旗发改委主任
郝斯巴雅尔 旗司法局局长
孙劲松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玉成 旗医保局局长
刘卫东 旗重点办主任
张 军 旗发改委副主任
牛 军 旗教育局副局长
那顺巴图 旗农科局副局长
邰志宏 旗工信局副局长
韩瑞金 旗公安局副局长
斯琴格日勒 旗民政局副局长
刘 春 旗司法局副局长
丁 洪 旗财政局副局长
阿永嘎 旗人社局副局长
高 峰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格日勒其木格 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 汇 旗住建局副局长
伊拉拉图 旗交通局副局长
新哈布尔 旗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乌日图那顺 旗卫健委副主任
任瑞果 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席廷云 旗林草局副局长
许雅杰 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玛希赛音 旗税务局副局长
董进祥 旗人民银行副行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旗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旗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制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改革措施。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旗政府办副主任、党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刘盛担任,副组长由旗重点办主任刘卫东、旗司法局副局长刘春、旗住建局副局长刘汇、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任瑞果、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许雅杰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旗人民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全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国家、自治区、锡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旗发改委主任张利斌担任,副组长由旗重点办主任刘卫东、旗工信局副局长邰志红、旗财政局副局长丁洪、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高峰、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格日勒其木格、旗住建局副局长刘汇、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任瑞果、旗人民银行副行长董进祥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旗发改委主任张利斌担任,副组长由旗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海龙、旗发改委副主任张军、旗教育局副局长牛军、旗农科局副局长那顺巴图、旗工信局副局长邰志红、旗财政局副局长丁洪、旗人社局副局长阿永嘎、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任瑞果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旗内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旗市场监管局局长孙劲松担任,副组长由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任瑞果、旗发改委副主任张军、旗司法局副局长刘春、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格日勒其木格、旗交通局副局长伊拉拉图、旗农科局副局长那顺巴图、旗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新哈布尔、旗林草局副局长席廷云、旗税务局副局长玛希赛音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十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旗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海龙担任,副组长由旗教育局副局长牛军、旗公安局副局长韩瑞金、旗民政局副局长斯琴格日勒、旗司法局副局长刘春、旗人社局副局长阿永嘎、旗卫健委副主任乌日图那顺、旗医保局局长白玉成、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许雅杰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十教育”、“互联网十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单位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三、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旗政府办主任特木尔兼任,副主任由旗政务服务局局长崔占红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旗政府办副主任李鸾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法制组、督察组3个保障组。
(一)综合组
组长由旗政务服务局局长崔占红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落实联系各苏木镇(场)、各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单位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旗司法局局长郝斯巴雅尔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并制定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
(三)督查组
组长由旗政府办副主任特古斯孟德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有关单位和苏木镇(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每季度初要召开一次协调小组会议,听取各专题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及成果目标,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旗政府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于涉及本单位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效、高质量完成任务。同时,要注重对各苏木镇(场)具体对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主动帮助地方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三)各苏木镇(场)、各单位要参照建立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今后,除旗政府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发通知。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