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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旗自然资源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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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旗自然资源工作

  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4月19日)

  政府副旗长  冯淑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自然资源部门成立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新使命、新要求,建机制、打基础、促融合、全面确立工作职能,着眼连续、稳定、转换、创新,推进机构重构性改革,开始履行新职责,做到改革和工作两促进,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全面把握自然资源工作脉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将“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的党代会报告,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表述:一方面,要保护生态和修复环境,引导生态驱动型、生态友好型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把优质的生态环境转化成居民的货币收入,根据自然资源的稀缺性赋予它合理的市场价格,尊重和体现环境的生态价值,进行有价有偿的交易和使用。这些表述对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方向,我们要把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林权、矿权、水权等自然资源产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现生态权、排污权等环境资源产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统一要求,我旗在原有国土工作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林业水利局的水、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生态保护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工作重点不仅包括确权登记职责,还包括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筹管理相关权属确权、纠纷调处职责;不仅要开展全面系统的资源评价,为资源资产管理服务,同时还要通过评价了解资源利用情况,为资源高效利用提供参考。工作重心从单纯的农用地转用审批向空间使用许可转变,形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涵盖所有空间性规划,统筹空间定位、空间边界、建设规格与时序,并且要整合土地、矿产、规划、自然保护等方面的执法力量,形成专业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局职能多、管理任务重、影响面广,涉及山、水、林、田、湖、草等领域,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等问题,社会关注度、敏感度高,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的重要论述作为做好全旗自然资源工作的根本遵循,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框架、推动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摸清自然资源基本状况、强化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实现自然资源系统深度融合,做好自然资源起步之年的各方面工作。

  二、分析研判当前自然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改革举措的落地,为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提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这些政策的提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自然资源建立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实现资源有偿获得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规定。另外,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提出向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亮剑,强力破除土地资源无效低效供给,提高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以改革举措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意味着今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将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将根据各地区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指标奖励和核减。自然资源部还对测绘、地勘行业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为开展自然资源管理的一系列工作提供了人员、技术和专业保障。

  近日,自治区关于汇总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展情况的报告等一系列措施及优惠政策为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其中,减税方面提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求各盟市按照现行标准的80%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房产税一次性减除比例暂由10%调整为30%。在降低涉企收费方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214号),取消了土地交易服务收费、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此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我们盘活闲置土地,探索土地有偿退出机制,提高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方面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存在的挑战

  自然资源管理体制、路径的总体框架已基本确定,但一些重大问题仍需深入探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挑战还要清醒认识。一是全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联系实际、融会贯通还有明显差距,一些方面的工作理念和方法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面临诸多挑战,工作中存在法律边界模糊、各行其是的问题。三是资源保护监管链条尚未形成闭环,特别是源头严防、过程监管仍是薄弱环节,监管手段还比较单一,监管效果尚未达到预期。四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动产登记、宅基地确权工作历史积累、遗留问题,迫切需要研究解决;自然资源政策规定体现各地差异性情况不够,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仍存在(程序性违规、公路建设违规等);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中查摆的突出问题还有待解决(近年来,由于我旗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减少,而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普遍存在);部门重构后原各系统工作融合还需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和督察执法中技术支撑还需逐步加强,局内部核心职责需做调整,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急需加强。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开创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

  2019年是全旗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局起步之年。全旗自然资源系统要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方向,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紧紧围绕全旗发展大局,全面行使“两个统一”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重点做好 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1.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局要对接各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土地调查评价,认真核实调查界线,采用走访相关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及嘎查、社区逐户调查的方式,将各类界线叠加影响进行比对核实,形成一个比较清晰完整统一的调查界线,并完成地类图斑对接核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汇总形成三调基本数据,圆满完成国家先行旗县的任务目标。

  2.将全区不动产登记示范点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水平。一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管理,设置不动产登记、房屋预销售许可、网签合同备案、综合办税和银行等窗口,将不动产测绘、缴税、抵押、二手房交易等业务综合办理,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二要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年内完成林权数据整合工作。加快推进农牧区房地一体化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内全部发放完毕。三要与各部门协调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房屋不动产登记问题,确保年底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创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在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做到全图斑100%实地核查,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量。切实将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对违法用地做到100%立案查处、整改,并对全旗旅游用地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水泥底座全部进行拆除。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不动产登记、宅基地制度改革,强化服务监管。

  (三)耕地保护及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到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节约资源制度,建立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统一规范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制度体系,不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全旗耕地保有量12706.81公顷和基本农田8463.2公顷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多措并举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提高矿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加大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力度,积极对接盟、自治区、国家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加强绿色矿山建设,2019年在完成民乐北山萤石矿绿色矿山验收的基础上,再树立2-3处矿山作为典型进行推广。要积极协调国家和自治区资金,争取“全域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早日落地。

  (五)提高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基础测绘转型升级,增强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地理信息一张图,建立国土空间信息数据库,增加三维地形数据底图及2/3维切换展示,完成三调共享平台建设

  (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加快建立自然保护体系,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绿化行动,有序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同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工程治理力度。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旗自然资源系统要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政治建设始终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切实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开展好机关、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队伍基础。

  同志们,做好2019年自然资源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自然资源部,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这标志着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改革设想正式得到落实。

  “三定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部承担的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研究提出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建议。组织制定海洋发展、深海、极地等战略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参与相关谈判与磋商。负责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

  (十七)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自然资源部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