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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蓝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会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的讲话

———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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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蓝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会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的讲话

  2019年4月19日

  宝音图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4月1日全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系统梳理,听取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举措,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下面,我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理念和意识

  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 比如,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化学储罐爆炸事故、3月30日四川凉山森林大火导致30人死亡;在我盟,发生了西乌旗银漫矿业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在西乌旗银漫矿业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发生后,我旗按照全盟统一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此期间,自治区督导组反馈我旗存在的问题共46项,盟督导组反馈我旗存在的问题共134项,我旗自查出的问题共706项,归纳起来,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个别部门、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档案等软件不全,硬件有待完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不规范,未形成闭环管理;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未达到规定的学时;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符合企业实际;部分企业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较多;工矿企业场内使用无证照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虽然经过排查,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但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反映出一些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深刻、举措没有落到实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也自然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隐患。

  今年是个比较特殊的年份,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吸取其他省份安全生产事故和西乌旗银漫矿业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的教训,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推进各项工作的始终,把抓安全生产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抓细抓,常抓不懈。虽然前一阶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隐患得到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排查,相关责任部门和涉及的企业、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抓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时刻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必须摒弃一劳永逸的懈怠心理,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各领域各行业生产安全

  抓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对各行业、各领域的风险隐患可能会出在哪里有一个总体把握,同时也要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对查找出的隐患不遮不藏,尽快加以整改,并确保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不能有丝毫马虎。这就需要苏木镇场、部门和企业齐心协力,紧密沟通衔接,认真落实好排查与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一是隐患排查要全面、细致。在2—3月份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继续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一要详查细查。排查过程中,要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要求,坚持深查细查严查,既要掌握大隐患、大问题,也要及时发现小隐患、小问题;既要高度重视那些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普遍性问题,也要严密防范、真查彻查“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漏洞和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研判最大风险,完善防控措施,力争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突出重点。必须开展全面排查,同时更要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给予重点关注,特别是应急管理、发改、工信、住建、公安、消防、交通、教育、卫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各自主管的行业和领域全面彻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三要确保实效。排查工作不能走形式、走过场,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全面查、全面找,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并要把这种检查方式形成常态,对心存侥幸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施以有力的震慑。四要注重专业性。对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行业企业,要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会诊式、把脉式精准检查,确保问题找得准、查得深、治得好。

  二是整改措施要有力、到位。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对待细小隐患要如临大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重拳出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要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风险,要分清等级、列出清单、明确时限、压实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同领域同类别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进一步细化阶段性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限,能提前的都往前赶,能按时的决不拖延,决不能等时限到了再去整改;对于重大隐患,持续跟踪,督办落实;需长期坚持的事项,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责任落实到人。二要从重从严惩处。执法处罚不能走过场、不能心慈手软,对违法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严查严惩,不打一丝折扣。要聚焦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严格标准,严把安全关;强化企业的“监”和“管”,只要发现问题,就要一查到底,对问题隐患严重的企业,必须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改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企业和单位,依法顶格处理,让违法违规企业“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成效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解决好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完善,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已较为健全,这其中明确了责任主体、安全举措,各地各部门也在抓落实,但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成效并不突出,这其中一个主要因素,就是责任担当还不够、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硬作风,切实保障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要狠抓责任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对标对表,自觉主动履职尽责,要确保相关制度全面执行、严格执行、有效执行。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安全责任清单要健全。围绕党政领导、综合监管、部门监管三个层面,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尤其是要明确各地各部门的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确保在制度上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二是安全责任落实要严格。建立严格的责任落实机制,狠刹安全监管“不实”之风。旗安委办牵头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但要依法依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还要严肃追查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责任。三是安全考核评价要科学。突出问题导向、实效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以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为约束,激发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有人管事、有人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细致到位。

  二要强化失职追责。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将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8个巡查组将于4月、6月先后开展第三批和第四批安全生产巡查,巡查包括内蒙古在内的15个省级政府,并对部分市(地)、县(市)级政府及企业、单位延伸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推进依法治安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和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等,对企业存在重大隐患但地方多次检查未发现或发现不处罚的,要倒查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把各项工作做在前面,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凡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和部门,要立即纠正并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整改措施不落实引发事故的企业、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重大,保障安全事在人为。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稳定发展,狠抓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好责、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