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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旗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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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旗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9月9日)

  冯淑娟

  同志们:

  刚才,乌局长解读了《正蓝旗“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等三个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站位,清醒认识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将绿色发展纳入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四大攻坚战之一,是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方面,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去年,环保部启动了“史上最大规模”环保督察,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关停了一大批“散乱污”企业,成效明显。可见,空气质量好坏变得格外引人关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

  今年以来,全旗上下认真贯彻旗委、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多措并举,污染防治工作延续去年良好态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有效采样天数242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30天,达标率为95.04%,实现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门红”,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生态环境保护也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环境污染防治不是一劳永逸的,我旗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形势不容乐观。我们要继续巩固取得的良好态势,坚持源头防治,持续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让百姓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

  二、把握关键,切实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实效

  一要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生态环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开展好自然保护区矿山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整治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强化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同时要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加大再生水配置力度,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开展好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隐患,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结合实际依法开展调整工作,完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强化地下水超采、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管,杜绝出现黑臭水体。实施好“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治理“散乱污”企业是向污染宣战的重要环节,“散乱污”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生产管理粗放,其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虽然数量很多,但是发展水平不高,属于粗放型发展,贡献不大。要想改善环境质量,既要抓大,也不能放小,在对规模企业加强监管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在落实专项行动时,不能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要通过技术升级、完善手续、搬迁等手段,帮助涉及重大民生、有市场效益和科技创新的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二要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保督察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安排,是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抓手。各有关部门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要坚持分类施策、分类推进,既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又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保障,推动全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强化对接协调,形成顺畅高效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