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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旗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部署会上的讲话

———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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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旗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部署会上的讲话

  政府副旗长 冯淑娟

  (2019年12月5日)

  同志们:

  刚才,阿局长通报了我旗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体开展情况,部分地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围绕监管职责履行和欠薪疑难案件办理情况依次作了汇报。总体来看,各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在提高、责任落实在夯实、压力传导在加大、工作成效在提升。近年来,我旗不断健全完善治欠保支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农牧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扎实推进,矛盾舆论情况较为稳定。但在具体工作环节中,还存在日常调度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精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互动机制尚不完善,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尚未形成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自觉警醒,盯住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下面,就治欠保支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治欠保支工作是一项牵涉民生、聚焦民心的重大社会问题。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是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国家、自治区、锡盟和旗委、政府对全面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持续关注,做出了系统的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治欠保支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问题导向,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治欠保支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履职担当

  为做好2020年春节前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按照自治区、盟级关于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安排部署,以招用农牧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餐饮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和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存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为重点,全面实现“两个清零”(政府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在2019年底前清零,社会投资项目欠薪在2020年春节前清零),“三个大幅下降”(查出工资类违法案件数量、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涉及人数和涉及金额分别比去年下降60%、80%和80%),“三个不发生”(不发生进京到区信访、不发生10人以上突发事件、不发生极端事件),各项主要制度高质量全覆盖的目标。

  一要做好集中宣传和自查迎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牧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收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充分认识年度考核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准吃透年度考核任务要求,针对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6大方面18项考核项目、63项具体考核指标,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认真做好自查和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漏项和不到位的要及时补救。切实强化部门合力,着力推进各项政策、制度和机制衔接完善,确保我旗治欠保支工作经得起检验。

  二要强化部门协同和执法检查。治欠保支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执行情况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形成由旗人社局牵头,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落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会商制度、督办制度,密切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各部门受理、移送、查办工作,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要全部移送,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完善农牧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身份信息、用工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劳动考勤及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特别是针对本次冬季攻坚行动,抽调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公安部门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侦办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等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司法部门要及时主动为有援助需求的农牧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诉必申,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治欠保支有关工作。

  三要畅通举报投诉等维权渠道。利用各类媒体滚动公布并及时畅通人社“12333”、司法“12348”及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畅通欠薪问题举报投诉渠道。信访、劳动监察部门要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执法必严。建立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快速调处涉及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

  四要强化联合惩戒和失信管理。要严格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典型欠薪案件的社会公布力度,对存在严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违法欠薪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

  五要推进台账管理和积案消除。人社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均要建立健全欠薪清零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建立健全信访、公安、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掌握的欠薪举报投诉、信访案件线索处理情况统一台账,推行案件办理分类施策,尽快消除欠薪积案。

  六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强化各类举报投诉信息互联互通,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准确信息。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及时报告旗委政府,迅速开展调查,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逃匿的,社会投资项目欠薪采取工资保证金兜底解决,国有企业项目欠薪采取股权比例兜底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欠薪采取财政资金兜底解决,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应急周转金兜底解决,切实帮助农牧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