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颁布实施《正蓝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规划(2021—2035年)》

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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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颁布实施《正蓝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规划(2021—2035年)》

  正蓝旗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确定的各项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保护治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筑牢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自2021年,正蓝旗积极推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旗各项工作,并启动编制《正蓝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规划》相关工作。2022年9月编制完成《正蓝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规划(2021-2035)》、《正蓝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规划(2021-2035年)研究报告》及《图集》初稿,并经多次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最终经旗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颁布实施《正蓝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规划(2021-2035年)》。

  

  

      《正蓝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规划(2021-2035年)》颁布实施,标志着正蓝旗明确了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旗建设的目标,明确了任务与措施及重点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选择,也是正蓝旗优化发展、绿色发展的最佳路径,对促进环境资源合理利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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