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动态新闻 > 重要会议 > 常务会议

正蓝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来源:正蓝旗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6日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正蓝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8月15日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苏伊拉图、副主任达布希拉图、张利斌、布仁巴图及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委副书记冯建军、政协副主席崔明华应邀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胡格吉乐图、副旗长申广胜,法检两院、部分旗直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旗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盟委书记张佰成在盟委2023年第2次(扩大)会议的讲话》等内容。

  本次会议共听取审议5个工作报告、2个审查报告和1个视察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下半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对4个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接受了代表辞职申请,进行了人事任免,顺利完成预定任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下半年是决定全年经济走势和成效的关键阶段,要紧盯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完善提升产业链条,持续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建设浑善达克沙地生态治理为抓手,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会议听取审议了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2年决算和2023年下半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指出要加强财税征收,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强政府财政内部管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强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会议还听取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旗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对农科局、文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等4个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要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围绕视察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建议以及评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按相关规定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接受了2名旗人大代表辞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任免法院5名工作人员法律职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正蓝旗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
模式
智能
问答
政策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