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财政局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全区统一集中 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 的补充通知》通知
旗直各单位、苏木镇(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落实财政部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 号),并做好与《财政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3 〕31 号),财政厅对《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 020年版 )》进行补充,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内财综函[2023 〕9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
正蓝旗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