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政法发〔2017〕149号)中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旗本级2018年经过编制部门审核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合格的40名人员名单(见附表)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公示期间的投诉举报,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正蓝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其力木格 联系电话:0479-4236253
附件: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名单
正蓝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