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办制定的《正蓝旗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3月31日至4月13日前发送到zlqgcb@126.com。
附件:《正蓝旗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