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中央两会刚刚闭幕之际,我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21周年纪念日。首先,我代表正蓝旗旗委、政府,向工作在国土资源工作岗位上的同志们,向依法从事矿业生产活动的企业及企业家们,向关心、支持我旗国土资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6年是我旗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我旗加快经济转型、实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一年。我旗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加大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力度。专门成立了由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年内依法有偿出让采矿权26家、探矿权4家,实现矿业权收益206万元。关闭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点19家,依法查处、取缔乱采滥挖、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采石场及砂场6家,全旗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1986年颁布实施,是一部调整矿产资源管理关系,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的法律。这部法律从我国实际出发,明确制定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度、勘查开采审批许可制度、矿产资源补偿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制度等八项制度。在这八项制度的指导下,我旗的地质矿产工作正在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目前,我旗的能源矿、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四大类矿产资源分布较广,共发现35个矿种96处矿化点。其中,富钛矿(金红石)品位高、储量居世界首位,硅石矿、二氧化碳气体纯度高、储量大,在国内也属大型矿。
近年来,随着我旗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矿产品价格大幅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也出现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如:矿产资源开发中无证勘查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时有发生;乱采滥挖和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问题在部分地域比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矿山布局不合理,特别是采石场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薄弱,基层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行为都直接影响到了我旗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2007年是我旗加快经济转型、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着重对圈而不探、占而不开等探矿行为进行大力整治,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建设的保障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21周年纪念日为有力契机,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我旗矿产资源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我们将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认识,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有力,维护权益更加有效,服务社会更加优质,为实现我旗经济腾飞、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